审判与行刑
一 审判
1492年10月12日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之一, 在此时刻哥伦布踏上了美洲大陆。1992年,正值哥伦布开辟新航路500周年之际,美国明尼达大学法律系对哥伦布进行了一次审判。身着15世纪服装的12人陪审团进行了3个小时的审理后,一致裁定:被告克里斯托弗·哥伦布,现年541岁,意大利人,在500年前犯下了谋杀罪、剥削奴隶、专制、灭绝种族的屠杀、给未成年者定罪、强奸及国际恐怖主义等7大罪行。有鉴于此,哥伦布被判处350年徒刑。
二 行刑
法史学经典著作《中华帝国的法律》(美国学者D·布迪与C·莫里斯合著、朱勇翻译,2003年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中,一个外国人在广州观看了行刑,记录下了33个犯人被砍头,一名凌迟处决的犯人最后的时刻。刑场周边围满了人。刑徒的血有疗效,可以做药引子。所以大家都去现场蘸血,把凌迟处死的犯人的肉拿回家,也是有疗效的。这不仅是风俗,也是医药思想影响下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