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法治宣传教育法》的三大核心群体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已于2025年9月颁布,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相关词汇的分布清晰地勾勒出国家法治宣传教育的顶层设计:
• “青少年” 作为三大核心对象之一,被赋予独立章节的重点关注,战略地位空前。
• “学校” 是承载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制度性平台和组织保障。
• “中小学校” 是落实法治教育要求,特别是“法治副校长”等关键制度的具体责任单位和执行末端。
• “基础教育” 的理念被分解并具体化为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课程设置、师资建设、评价体系等方面的一系列法定职责要求。
这部法律通过这种结构化的词汇布局,构建了一个以 “青少年”为对象、以“学校”为主阵地、以“中小学校”为关键抓手、将法治教育全面融入国民教育体系的严密逻辑框架,为未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