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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荒:作为“制度化慈善”的原型
2026-02-19 09:18:51
作者:李勇
救荒确实是制度化慈善的典型形态,但它的逻辑是“统治伦理的制度化”。
•特点一,权力本位,而非权利本位:中国古代的救荒(如常平仓、社仓),其核心驱动力是“天命观”下的统治合法性。荒政不是为了赋予灾民“获得救济的权利”,而是为了消除“民变”的隐患、维持农业再生产,从而巩固皇权。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是一种高明的统治术。
• 特点二,程序与资源的制度化:它确实建立了制度——仓储制度、赈济程序、灾情上报机制。但这种制度化的目标是“可控性”和“稳定性”,它要求救济行为必须是可预测、有秩序的,不能因突发灾难而打乱统治秩序。
• 特点三,道德的强制性:救荒中的“慈善”,往往带有极强的道德强制。它更像是一种“父爱主义”的施舍,接受者通常需要付出人格尊严或人身自由作为代价(如“以工代赈”中的强制劳动)。
因此,救荒虽然是“制度化的慈善”,但其底色是“治理工具”,而非基于平等权利的“社会互助”。
(参考文献:邓云特著《中国救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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