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叫作"第三空间"的理论,认为:高校的真正精神场域不在物理围墙内,而在师生创造的流动空间中。这次赴京,我与席小华教授领导的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团队的交流场所(培训室/会议室/线上空间)反而成为了更真实的首师大"镜像"。
正如诗人里尔克说"你要爱你的孤独",通过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修而建立的“首师大-我”联系,这种若即若离的状态往往最富洞察力。
二
可能跟社会工作专业属于法学大类有关,像首师大政法学院那样,将社会工作专业与法学专业混装,是很多大学(如河西学院、石河子大学、喀什大学、新疆理工学院)的现状。那么,这两个专业是冷邻居还是亲兄弟?
通过首师大席小华教授团队的实践,证明:社会工作和法学两个专业亲如兄弟,都在为“服务社会、改造自我”这个大目标而不懈努力。
法学专业有两个明显的信念表达:形式主义(制定法律越来越多,法条越来越长,废话越来越多)和刚性治理(追求“长牙齿”的硬法狠劲)。而这两点偏颇,正是社会工作可以矫治的——利他主义和柔性治理。
三
作为观察者,我来解构一下主流法学信念的治理迷思。
• 形式主义陷阱
在全球性"立法通货膨胀"时代,如巴西《消费者保护法》每年新增300+条文;我国即将颁布的《生态环境法典》有超过1000个条文,正将中国推向法典化高峰时刻。当代法学界争取用"法条肥胖症"来缓解“社会失温症”,注定失败。法律信息爆炸——法律体系自我繁殖的异化现象——当法律试图用细则覆盖所有可能性时,反而丧失了应对社会复杂性的能力。
• 刚性治理的代价
从福柯《规训与惩罚》书中的"规训社会"理论,可见"牙齿论"背后的权力焦虑。例如某地《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遛狗时长不得少于1小时"的荒谬执行性,展现刚性条款如何制造守法不可能性,反而削弱法律权威。
四
好了,再来谈谈社会工作的矫治机制——以席小华教授团队为例。
•利他主义作为法理学补充
以"青少年司法社工"为例:当法律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条款形式保护时,社工通过就业辅导、家庭关系修复等非制度化操作实现实质正义。这体现了亚里士多德"epieikeia"(衡平)智慧。
•柔性治理的技术装置
今年6 月 27日,在席小华教授团队骨干成员金超然博士的推荐下,我们参观了北京市海淀寄读学校,虽然陪同参观的驻校社工毕业于中华女子学院而非首师大,我还是感到金超然的推荐非常正确,有利于我回到新疆播撒柔性治理的人道火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