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发布。
《规划》明确,要提升气候风险应对能力:
1
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
健全气候变化“观测—评估—行动—反馈—提升”全链条工作流程。明确适应气候变化部门任务分工,健全省、市、县三级适应气候变化工作责任体系。探索构建气候适应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建立适应气候变化进展成效评估制度。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
2
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
完善气候及气候变化观测网,提升地球系统多圈层协同观测能力,加强地球系统数据平台建设。建立气候变化风险早期预警系统,加强气候敏感区、生态脆弱区、人口密集区气候风险监测预估。开展陆地、海洋碳循环与气候风险关联研究,加强气候变化对生态环境影响研判,建立气候变化风险评估会商制度。研究编制中国气候变化风险区划。
3
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应对
加快建立新一代短临预警业务体系,构建政府主导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完善防灾减灾救灾联动机制,补齐北方地区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短板。引导人口、基础设施、产业向气候灾害低风险区域优化布局。
此外,《规划》还提出,要实施重点区域适应行动。构建适应气候变化的国土空间格局,加强气候影响、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信息与国土空间信息融合。完善和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全面提升不同主体功能区适应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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