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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头顶着法律志愿者的名号、领着童工文奥走上熊儿河路的。河南省政府的好几个部门都在熊儿河路上,童工文奥和我三次去省民政厅等单位反映问题,都会路过熊儿河,过熊儿河桥。
说实话,站在桥面眺望河滩那阵子,我并没有想写这篇法律志愿者主题的报告文学。
起意想通过非虚构作品反映法律志愿者的生活,是我最近在上海长宁区华阳路(华东政法大学就在附近,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就坐落于112号)骑行时,慢慢形成的。为什么要去这个地方?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志愿者在回信中推荐我去的。
据说华东政法大学的研究生们经常去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做长宁区人民调解协会(成立于2011年12月27日,业务范围包括纠纷调处、法制宣传、业务培训、理论研讨)的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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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志愿者这个称呼是中办国办《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2024年4月22日)里确定下来的。文件里还提到:“......志愿服务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标志。”
志愿者姓“志”,不能做游客,旅游是失志的表现。这是我2004年第一次去河南做志愿者时,接受行前培训时得到的教导。
如今,我对旅游的成见已经消尽了。先前总以为,所谓旅游,不过是“荒于嬉”的行为,无志而有钱有闲的人花钱买些累赘的纪念品,再拍几张千篇一律的照片,回来向人夸耀一番罢了。这种事儿,非志愿者所当为。然而,随着我参加了文旅部演出经纪人资格证考试,这成见终于消尽了,大约是因了“有志者”内涵的包容性增长,并不排除休闲生活,没有劳逸结合就不会有健康的志愿者。所以,出去走走,看看别处的风物,未必不是一桩好事。
今年因了法律事务,三次到郑州去。每次都是匆匆的去,又匆匆的回,竟不曾抽出半日闲暇,去那胖东来商场,或是省博物院一观。至于那"只有河南"的戏剧幻城,更是只在旁人的口中听过一两回,究竟如何,我全然不知。
第一次去时,是在一个初春的午后。一天的事务已毕,离返程的地铁和公交车尚有一二公里的闲路要走,我便在熊儿河路街头放慢脚步,随着从河南省人民政府大院走出的下班族人流,朝前走着。不知不觉间,竟走到了熊儿桥上。桥下的河水极浅,露出大片的河滩来。有几只水鸟在低空盘旋,时而俯冲下去,想是在捕食水中的小鱼小虾罢。河水浑浊,映着灰白的天色,显得格外凄凉。
我正望着河水出神,一个过路的人忽然在我身旁站放慢了脚步,我不禁向他提问:
"我还以为熊儿河路只是一条路的名字,谁知还真有河。这是熊儿河吗?"我问。
他点点头。
"这是熊儿河,"他说,"别看它现在这个样子,下大雨的时候,水能涨到桥墩那儿呢。"
我又点点头,不知该接什么话好。
那人却似乎来了谈兴,又
道:"往前边走二公里,有个花园口事件纪念碑,您要是没事,可以去看看。"
"花园口?那不是黄河上的地方么?"我有些疑惑。
"是呀,不过郑州这儿属于淮河流域,不是黄河流域。"那人笑了笑,"您要是不信,可以查查地图。"
我道了谢,那人便匆匆走了。我站在桥上,望着他隐入人流的背影,忽然想起小时候在历史课本上看到的花园口决堤的事。那是抗战时期,国军为了阻挡日军,炸开了黄河大堤,结果淹死了几十万老百姓,却没能挡住日本人的进攻。
我终究没有去看那处纪念物。一来时间不多了,二来我对于这类战争史的遗迹,向来不当做旅游首选地的。过去的苦难已经够多了,何必再去重温呢?
回程的火车上,我望着窗外飞驰而过的河南大地,忽然想起那露出大片河滩的熊儿河,和那几只盘旋的水鸟,以及并不相识却回答我疑问的路人。河水虽浅,却仍在流着;水鸟虽小,却仍在飞着。这大约便是生态决定生活罢。
火车继续向前,郑州渐渐远去。我想,或许下次再来时,我该去看看某处文旅打卡点?比如中国首座全景式沉浸戏剧主题公园“只有河南·戏剧幻城”——它在全网比熊儿河桥更有知名度,只是没有那么古老。
车轮与铁轨的撞击声单调而重复,我靠在座椅上,闭上了满是北方风景的眼睛。
3
童工文奥和我每次去政府机关或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反映问题,都会被手机导航引上一条名叫熊儿河路的大马路。
郑州市郑东新区的这条街道被导航如此重复,印象深刻。
熊儿河桥(现为市级文保单位)距离省政府约1.5公里,桥下流动的是浅水和鱼虾,以及被鱼虾吸引的水鸟;桥上流动的是人群。
熊儿河桥并不长,但是据说很古老,是郑州市最年长的古桥。我不知道这座桥在河南省文旅地图上的地位,但我知道它离河南省人民政府很近——童工维权要去找政府。我们还去找过河南省自贸区(郑州片区)检察院,坐落在熊儿河路与畅和街交叉口东北角,也不远。
熊儿河桥的历史和公益慈善有关。根据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号管城发布披露:“明朝末年,在郑州的石柱村(今天的新圃东街)住着兄弟两人,哥哥叫熊大,弟弟叫熊二。当时南关有条小河,每到秋季河水都泛滥成灾。河上面没有桥,来往行人趟水过河很不方便。熊二就把积攒下来的钱全部拿了出来,带领群众疏通了河道,又修建了一座小桥。为了感恩熊二,老百姓就把这座桥称作’熊儿桥’。后来,就连桥下的小河也叫熊儿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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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采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是陆陆续续进行的。
第一次是在郑州,我拨打了王教授的电话。最近一次是在上海,我整理了一份采访录,发给了他。王先生很给力,他对采访录文稿做了修改,并加强了语气,让学界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严正立场得到了强化。
采访录在微信公众号最先推送。如今,上网一搜“童工文奥”,就会得到我采访著名劳动法学家王全兴先生的笔录《采访王全兴教授:要在时代罪耻感的高度认识童工现象》。不仅法学社工网,搜狐网、豆瓣网多个平台均有转载。
这次“Q&A”式网文合作,是我和王教授我已经认识二年多以来,最亲密的接触。这座桥是连接学界和劳动界、上海和郑州的无形的信息载体,体现了“知识分子是社会的良心”这一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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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王全兴教授加盟,我想继续扩大童工维权的社会支持网络。
打电话给文奥辍学前所在的民办学校校长,心想:她是有钱人又是政协委员,也许办法比志愿者多一些。
第二通电话她接了。
女校长说:不记得文奥这个学生了,这么多学生,哪记得住?而且她已经离开新疆,回陕西了,政协委员当了两届,到期了,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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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熊儿河路继续直行。”
它是导航软件里的河流,以终于没有干涸的河床显示了生态环保的郑州实践。
2005年2月到4月,我们路过的是枯水期的熊儿河。我的志愿者日志中,熊儿河是一条与童工命运互文的河流:未被大桥截断的青春河道正在跨过法律救济的枯水期。
写到此处,我发现移动互联网将11次往返省政府各部门和检察院转化为:“手机显示累计绕行熊儿河路83.6公里。”这距离,相当于童工文奥老家扶沟县到省城。
(原载:中国作家网 https://vip.chinawriter.com.cn/member/lbrave/viewarchives_746311.html)